技术推广部经市场调查,筛选出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,技术研发部负责立项。
技术研发部依据《工程中心项目立项评估体系》,在技术委员会的领导下评审立项。并根据该项目需要来聘请校内外各学科技术人员、驻站博士后人员组成项目研制组,确定项目负责人。
行政人事部对确立项目进行“知识产权评估与权属界定”、“收益与分配机制设计”。并会同技术研发部与项目负责人签订《项目开发合同》、《知识产权协议及技术保密协议》。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化开发和技术研制,形成工程化、产业化的技术或产品。
最后交由工程设计部进行工程推广应用,或由技术推广部进行转让或创办独资公司等经营活动。对于工程施工项目则派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管理。
行政人事部与工程设计部负责工程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。
财务部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,立项申请项目的经济评价(项目成本和预期收益测算)。
包括四名院士、多位行业知名企业特聘专家组成的技术委员会,作为咨询机构,负责项目技术水平的认定和可行性评价。